GB/T 21300—2007 / IsO 7686:2005
塑料管材和管件不透光性的测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塑料管材和管件不透光性的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塑料管材和管件.
附录A中给出了不透光管材和管件推荐的透光率值。
注:为防止藻类的滋生,对于暴露在可见光下输水用的管材或管件应具有足够的不透光性。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不透光性opacity
透过试样壁厚的光通量,用该光通量对人射到试样上的光通量的百分率表示。
2.2
光通量Ⅰlight energy透过试样的光通量。
2.3
*大光通量Imaximum light energy接收到的来自光源的*大光通量。3原理
从管材或管件上截取试样,用波长为540 nm~560nm的光照射试样,测定透过试样的散射和非散射的光通量,以该光通量对入射到试样上的光通量的百分率表示。
4仪器
4.1光电传感器
光通量在*大值I。到至少0.01Im的范围内应使其与仪器的读数或记录的响应为线性关系。光电传感器应安装在垂直于光轴的方向以保证检测到所有透过试样的光通量。可以使用积分球,人射光应位于积分球入口的中心并穿过球的直径。如果使用积分球,其内表面为白色,漫反射表面的反射率要大于70%,还应有挡屏以避免入射光或透过试样的光直接作用在光电传感器上。
4.2光源
可调型电弧灯或白炽灯,光强度稳定在±1%。可使用滤光片或其他方法限定光的波长在540 nm-56onm的范围内,除非产品标准另有规定。
4.3光孔与光学透镜
能够调节入射光束为平行光并与光孔对称,根据试样的尺寸调节其宽度以保证所有的光都能照射在试样上,同时光束还应足够的小以使仪器出所有通过的光。
建议照射在试样轴线上的光束为矩形,其尺寸不应大于试样外径的0.25倍~0.3倍,以避免从试样的边缘漏光。光束的*大尺寸不应**过仪器入口直径的0.5倍一0.7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