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410—2008
透明塑料透光率和雾度的测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透明塑料透光率和雾度的两种测定方法,方法A是雾度计法,方法B是分光光度计法。
本标准适用于测定板状、片状.薄膜状透明塑料的透光率和雾度。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918—1998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idt ISO 291,1997)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雾度haze
透过试样而偏离入射光方向的散射光通量与透射光通量之比,用百分数表示(对于本方法来说,仅把偏离入射光方向2.5°以上的散射光通量用于计算雾度)。
3.2
透光率luminous transmittance
透过试样的光通量与射到试样上的光通量之比,用百分数表示。
4试样
4.1要求
试样不能有影响材料性能的缺陷,也不能有对研究造成偏差的缺陷。
4.2形状和尺寸
试样尺寸应大到可以遮盖住积分球的人口窗,建议试样为直径50 mm的圆片,或者是50 mm×50 mm的方片。
4.3试样检查
试样两侧表面应平整且平行,无灰尘,油污、异物,划痕等,并无可见的内部缺陷和颗粒,要求测试这些缺陷对雾度的影响时除外。
4.4试样数量
无其他特殊要求下,每组三个试样。
5状态调节
在温度23 ℃士2℃和相对湿度50%士10%的环境下,按照GB/T 2918—1989状态调节不少于40h后,进行试验。特殊情况按材料说明书或按供需双方商定的条件进行状态调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