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区色漆和清漆VOC检测 油漆相容性实验

2021-08-25 浏览次数:32

GB/T 23985-2009/ISO 11890-1:2007 色漆和清漆 挥发性**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 差值法

范围

本标准是有关色漆、清漆及相关产品取样和试验的系列标准之一。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色漆、清漆及其原材料中挥发性**化合物(VOC)含量的方法,主要适用于VOC含量大于15%(质量分数)的样品。当预期VOC含量大于0.1%(质量分数)而小于15%(质量分数)时,应采用 GB/T 23986。

本方法假定挥发物是水或**物。如存在其他的挥发性无机化合物,需要用其他合适的方法进行定量测定并在计算时考虑扣除。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挥发性**化合物(VOC)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

在所处环境的正常温度和压力下,能自然蒸发的任何**液体或固体。

挥发性**化合物含量(VOC含量)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 content

在规定的条件下,所测得的涂料中存在的挥发性**化合物的含量。

豁免化合物 exempt compound

不参与大气中光化学反应的**化合物。

待测 ready for use

根据生产商的说明,以正确的比例混合产品,如需稀释,应采用合适的稀释剂进行稀释,以使样品的状态能用已认可的方法进行测试。

原理

准备好样品后,先按 GB/T 1725 测定不挥发物含量,然后再按 GB/T 6283 采用卡尔·费休试剂滴定法测定水分含量。如果需要,可采用 GB/T 23986 中给的方法测定豁免化合物的含量。然后计算出样品中VOC的含量。

测试步骤

水分含量

采用 GB/T 6283 中给出的方法测定水分含量,以质量分数表示。要选择不受样品中含有的化合物干扰的卡尔·费休试剂。如果化合物是未知的,可采用如 GB/T 23986 中给的方法进行定性鉴定。

GB/T 6283-2008 化工产品中水分含量的测定 卡尔·费休法(通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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